2026年渤海理工职业学院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物联网应用开发
赛
项
规
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物联网应用开发
赛项组别:学院学生
赛项归属产业: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二、竞赛目标
本次物联网应用开发校赛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创”为核心导向,立足高校人才培养需求,结合物联网技术发展趋势,搭建学生展示专业能力、锤炼实践技能、交流创新思想的优质平台,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为物联网领域培育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竞赛旨在检验并巩固参赛学生对物联网核心知识的掌握,涵盖传感器技术、嵌入式开发、无线通信、数据采集与分析及云平台应用等关键内容,推动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深度衔接,引导学生熟练运用各类开发工具与编程语言,规范完成从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到硬件搭建、系统调试的全流程开发任务。
竞赛注重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结合校园生活、社会实际需求,设计兼具创新性与实用性的物联网应用方案,打破传统开发模式,探索技术在智慧校园、智慧家居、环境监测等场景的创新应用。同时,引导学生关注物联网技术前沿动态,将新技术、新方法融入作品开发,在解决硬件兼容、通信稳定性等实际问题的过程中,锤炼问题拆解与解决能力,提升工程实践素养,挖掘自身专业潜力与创业潜力。
除专业能力培养外,竞赛着力塑造学生的综合素养,鼓励学生以小组形式参与比拼,在分工协作、方案讨论与问题攻坚中,提升沟通协调与团队配合能力,体会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学生树立严谨认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重视作品细节打磨与安全规范,培养求真务实的工程素养与职业素养,通过竞赛比拼增强竞争意识与抗压能力,在交流中认识不足、学习优势,树立积极进取、勇于挑战的人生态度。
此外,竞赛搭建起高校物联网相关专业学生的交流桥梁,促进不同年级、班级学生的技术交流与经验分享,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学风,助力校园学风建设。同时,衔接高校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引导高校优化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聚焦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发现并培育一批物联网领域优秀人才,为学生后续参与更高层次竞赛、升学深造及就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分为“初赛”与“复赛”两个阶段,两阶段层层递进、各有侧重,全面考察参赛选手的物联网应用开发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养,确保竞赛的公平性与专业性。
初赛部分以物联网相关知识选择题为核心,聚焦基础理论与核心技能的基础考核,主要考察选手对物联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突出基础性与全面性,包括:物联网核心概念、传感器技术、嵌入式开发基础、无线通信原理、云平台基础应用及物联网行业规范等相关知识。本阶段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数量的选择题作答,题型涵盖单选、多选,试题围绕物联网应用开发相关基础知识点设计,侧重检验选手的知识储备与基础应用能力,通过标准化评分筛选出具备扎实基础、可进入复赛参与实操比拼的优秀队伍。
复赛环节以实操开发为核心,全面考察选手的物联网应用开发综合能力,参赛队伍需现场利用竞赛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开发工具及相关材料,完成物联网系统的全流程实操任务。参赛队须在复赛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物联网硬件选型与搭建、软件编程与开发、系统调试与优化等实操内容,确保搭建的物联网系统功能完整、运行稳定,贴合物联网实际应用场。
总成绩=初赛*30%+复赛成绩*70%。
四、竞赛方式
(一)组队方式
本赛项为组队赛,每2人一组,每组参赛选手可配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线下竞赛方式,比赛分为初赛和复赛,初赛为理论考察,以选择题的方式进行;复赛考察实际操作,以调试编写设备的方式进行,选手需要按照赛题说明完成实践操作。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流程图

(二)竞赛时间安排表
日期 | 事项 | ||
比赛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 | 20:00前 | 登陆学习通班课报名 |
|
5月15日
| 11:00-12:00 | 裁判培训会议 | 1教B401 |
14:00-14:10 | 开幕式 | 物联网实训室 | |
14:10-14:30 | 熟悉赛场 | 竞赛场地 | |
14:30 | 检查封闭赛场 | 竞赛场地 | |
14:30-14:40 | 检录 | 竞赛场地 | |
14:40-14:50 | 第一次抽签加密 | 一次抽签区域 | |
14:50-15:10 | 第二次抽签加密 | 二次抽签区域 | |
15:10-15:30 | 设备工具检查确认、题目发放 | 竞赛场地 | |
15:30-17:00 | 竞赛 | 竞赛场地 | |
17:10-18:10 | 核分、复验、申诉 | 竞赛场地 | |
注:根据工位数和参赛选手人数增/减竞赛场次。
(三)竞赛过程
1.参赛选手入场和就位
参赛选手使用报到时领取的抽签号进行检录,抽取一次加密参赛编号及二次加密工位号,凭工位号查询工位位置并就位等候比赛开始。
2.竞赛过程
裁判长宣布比赛正式开始后,选手按照工位提供的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保存和提交竞赛结果。
3.竞赛结束
裁判长宣布竞赛结束时,参赛选手立刻停止所有操作,并按照裁判长要求有次序离开竞赛场地。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赛项系部物联网专业带头人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物联网应用开发人才培养要求和相关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专业负责人在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系部进行审核。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性别不限。
(二)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未经报备,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不得入场。
(三)熟悉场地
1.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
2.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参赛队领队必须在2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送交赛项系部进行处理,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严禁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私自携带通信、摄录设备进入比赛场地。参赛选手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如手机、U盘、移动硬盘等。参赛队在赛前领取比赛任务 并进入比赛工位,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四)赛场规则
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现场裁判应按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现场裁判、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参赛选手不得因各种原因提前结束比赛。如确因不可抗因素需要离开赛场的,须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经裁判员许可并完成记录后,方可离开。凡
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选手,不得返回赛场。
离场规则
比赛时间结束,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参赛选手要确认已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档,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经工作人员查收清点所有文档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六)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
比赛结束,评分裁判入场进行成绩评判。最终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长签字确认后,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
(七)其他未尽事宜
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八、技术环境
(一)竞赛场地
竞赛现场设置竞赛区、裁判区、服务区、技术支持区。
1.竞赛区域:每个竞赛工位设工位编号,每组间用隔板隔开,确保互不干扰。
2.裁判区:供裁判工作及休息,配备满足需要的办公设备。
3.技术支持区:供技术支持人员工作及休息,为竞赛提供技术支持。
4.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二)技术平台
1、通用计算机环境
个人计算机(PC机),配置不低于以下参数:
CPU:Intel i5;
内存容量:8G;
硬盘:256G固态盘;
接口:1个串口,4个USB端口。
计算机配备不低于以下版本的软件:
序号 | 类别 | 设备 | 数量 |
1 | 软件 | Microsoft windows 10(64位) | 1 |
2 | 软件 | Ubuntu 18.4(及以上) | 1 |
3 | 软件 | Microsoft Office 2016 | 1 |
4 | 软件 | Microsoft Visio 2016 | 1 |
5 | 软件 | IAR Embedded Workbench for 8051 8.10.1 | 1 |
6 | 软件 | Keil uVision 5 | 1 |
7 | 软件 | Android Studio 3.2 | 1 |
8 | 软件 | VS code 1.52 | 1 |
9 | 软件 | Python 3.6 | 1 |
10 | 软件 | PyCharm 社区版 2022.1 | 1 |
11 | 软件 | 调试软件包、网络扫描、侦听工具、串口调试助手等 | 1 |
2、竞赛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实验平台 | 套 | 1 |
2 | 物联网工具箱及耗材包 | 套 | 1 |
3 | 工作台 | 张 | 1 |
4 | 计算机 | 台 | 2 |
九、技术规范
本赛项引用的国际、国家、行业技术、职业资格标准与规范如下:
表 9-1 基础标准
标准号/规范简称 | 名称 |
GB/T 19001-2016 |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
GB/T 2893.1-2013 | 图形符号 安全色 第1部分: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
GB/T 2894-2014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
GB/T 22239-2019 |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
GB/T 15153.1-2017 |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 |
表 9-2 大数据技术相关标准
标准号/规范简称 | 名称 |
GB/T 30246-2013 | 物联网 术语 |
GB/T 33474-2016 | 物联网 参考架构 |
GB/T 35134-2017 | 物联网 传感网络 数据传输协议 |
SJ/T 11605-2016 | 物联网设备接口通用技术要求 |
GB/T 34043-2017 | 物联网 传感器网络 接口规范 |
GB/T 36478-2018 | 物联网 云平台 通用技术要求 |
GB/T 38645-2020 | 物联网 终端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
SJ/T 11701-2018 | 物联网 系统测试方法 |
十、赛项安全
(一)安全保障
设立专责的安全保障小组,以负责整个赛事从筹备到执行期间的安全工作。依据赛事的特定需求,制定安全事故应对策略,确保比赛实施全过程安全。重点检查赛前安全设施,加强安全防护,避免火灾和盗窃事件,确保比赛场地的门窗得到妥善管理,保护财产安全。赛事结束后,立即执行安全审查,特别是在防火、防盗及电气安全方面,避免任何疏漏导致事故。
(二)比赛环境
1.赛场布局及其内部的器材和设施需遵循国家的安全规范。
2.在赛场周边划定警戒区域, 以阻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潜在的安全风险。
3.承办院校需确保具备实施应急预案的条件,明确相关规定和预案内容。
4.赛事执行委员会和承办院校应共同制订开放赛场及体验区的人员疏导计划。
5.在比赛期间,承办院校需在场地配备应急医疗服务点,并制定应急医疗服务预案。
6.禁止参赛人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带入通讯、录像设备及未授权的记录工具进入比赛区域。
(三)生活环境
1.参赛队伍的食宿由承办院校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
2.承办院校应考虑到不同民族参赛者的宗教和文化需求。
3.安排的住宿地点必须具备合法的旅游经营许可。
4.赛事期间安排的所有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赛事组织委员会负责。
(四)组队责任
1.各参赛队所属院校应为参赛者购买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参赛队成立后,参赛队所属院校应建立管理规程,并对参赛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强化参赛团队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与赛事安全措施的一致性。
(五)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立即向赛事执行委员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行委员会应迅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委员会通报情况。
(六)处罚措施
1.若因参赛队伍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2.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忽视工作人员警告的参赛队伍,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3.对于违反规定的赛事工作人员,将依照相关制度追责。若其行为严重并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法律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初赛评分标准
任务 | 子任务 | 主要知识与技能点 | 分值 |
任务 :物联网基础知识测试
| 子任务一:单选题作答,完成指定数量单选试题 | 物联网核心概念、传感器基础原理、无线通信基础(WiFi、蓝牙、LoRa)、嵌入式开发入门知识、物联网行业基础规范 | 50 |
子任务二:多选题作答,完成指定数量多选试题 | 物联网系统组成、传感器分类及应用、云平台基础操作、物联网设备接口基础、信息安全基础常识 | 50 | |
小计 | 100 | ||
复赛评分标准
任务 | 子任务 | 主要知识与技能点 | 分值 |
任务 1:物联网系统硬件搭建与调试
| 子任务一:物联网开发板、传感器、无线通信模块的选型与连接 | 物联网核心概念、传感器基础原理、无线通信基础(WiFi、蓝牙、LoRa)、嵌入式开发入门知识、物联网行业基础规范 | 50 |
子任务二:硬件调试,确保各模块正常工作、数据采集正常 | 物联网系统组成、传感器分类及应用、云平台基础操作、物联网设备接口基础、信息安全基础常识 | 50 | |
小计 | 100 | ||
任务 2: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与优化
| 子任务一:基于开发环境完成软件编程,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功能 | 嵌入式编程能力、数据采集与处理技巧、无线通信协议应用、开发工具操作能力 | 60 |
子任务二:软件调试与优化,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无明显bug | 软件故障排查能力、代码优化技巧、系统稳定性调试能力 | 40 | |
小计 | 100 | ||
(二)裁判组成条件要求
1.本竞赛参与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裁判组、监督仲裁组。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
2.监督仲裁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3.监督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书面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4.竞赛将制定裁判遴选管理办法、赛事保密细则和预案、命题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
(三)裁判评分方法
本赛项采取二次加密,第一次加密裁判组织参赛选手第一次抽签,抽取参赛编号,替代选手参赛证等个人信息;第二次加密裁判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第二次抽签,确定赛位号,替换选手参赛编号。每个环节结束后,数据立即封存于承办校保密室保险柜内,加密裁判直接隔离,在评分结束后进行解密并统计成绩。根据评分标准设计评分表,对照参考答案和选手提交结果进行评分,并在评分表中进行统计汇总。
(
四
)
成绩产生方法
裁判团队完成评分后汇总评分表,核对成绩,裁判团队成员签字确认后交予裁判长,裁判长汇总各裁判团队的各任务评分表,核对成绩,最终得出竞赛成绩。
(五)成绩审核方法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仲裁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 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六)成绩公布方法
最终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三次解密,解密后由裁判长、监督仲裁长签字确认, 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
十二、奖项设置
本赛项奖项设选手个人奖。设奖比例为: 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大赛所有荣誉证书、奖杯由系部统一制作颁发。
如出现参赛队总分相同情况,评分专家对同分参赛队伍第二部分任务进行重新打分(新评分对比原评分必须有变化) ,直到同分参赛队伍不同分为止。
十三、赛项预案
赛场备用工位:赛场提供占总参赛队伍10%的备用工位。
竞赛系统可靠性:竞赛系统使用的服务器应进行冗余,数据库、存储应使用高可用架构。提前开始运行,经过多次压力测试, 由学校组织的真实竞赛环境测试。竞赛备用服务器、客户机:现场提供占总参赛队伍10%的备用服务器、客户机。
现场应急预案详情,如下:
(一)传感器问题预案
若服务器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传感器故障、损坏等情况,参赛选手举手示意裁判,在裁判与技术支持人员确定情况后,可更换串改。更换传感器的等待时间,可在比赛结束后延时。
(二)开发板问题预案
若开发板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无法启动、模块无法连接等情况,参赛选手举手示意裁判,在裁判与技术支持人员确定情况后,可更换开发板。更换开发板的等待时间,可在比赛结束后延时。
(三)PC机问题预案
若PC机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死机、蓝屏等现象(重启后无法解决),参赛选手举手示意裁判,在裁判与技术支持人员确定情况后,可更换备用工位或更换PC机进行答题。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应该参加赛项承办单位组织的闭赛式等各项赛事活动。
2.在赛事期间,领队及参赛队其他成员不得私自接触裁判,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3.所有参赛人员须按照赛项规程要求按照完成赛项评价工作。
4.对于有碍比赛公正和比赛正常进行的参赛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方案》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对于比赛过程及有关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 以适当方式通告参赛院校或其所属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队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领队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领队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要求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
2.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3.参赛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戴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4.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工作人员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竞赛统一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
5.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参赛队员必须确认材料、工具等。
6.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设备。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7.竞赛过程中, 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8.选手在比赛期间不能离场,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入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凡在竞赛期间提前离开的选手,当天不得返回赛场。
10.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1.在竞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员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2.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 由裁判员记录竞赛终止时间。竞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
13.各竞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结果,禁止在竞赛结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14.仪容仪表:参赛选手需以端庄的仪容仪表,优雅的行为举止,标准规范的操作进行竞赛。
(四)工作人员须知
1.赛项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分区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职责工作并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标志,认真检查证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相关人员进入指定地点。
4.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5.各工作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组织落实本组成员高效率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做好监督协调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在比赛场内接打电话, 以保证赛场设施的正常工作。
十五、申诉与仲裁
(一)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 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监督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之内向监督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二)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五)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六)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